研办 发表于: 2018-03-15 16:33 点击:311
为加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单位建设,提升专业学科建设水平,提高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我校2018年拟安排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160名,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建于1953年,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河北地质大学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先生任名誉校长。
河北地质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坚持“达观博物”的校训,突出“地经渗透、工管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拥有60个本科专业, 2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9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资格审查、试讲和综合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地质大学拟招聘博士毕业生16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最终的岗位计划和岗位条件以河北省人社厅的批复为准。
四、招聘相关待遇
详见附件2:《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招聘相关待遇的规定》。
五、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者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和相关二级单位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的邮件名称。
2.招聘方式。本次博士毕业生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教师岗位招聘具体形式主要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组织实施;非教师岗位主要形式为面试(部分岗位需增加心理测试环节)。
3.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试讲和面试阶段应提供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专职教师岗位和科研岗位的,还需提供近三年所发文章的复印件或者检索证明。辅导员等要求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岗位需提交相关证明。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应聘材料,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5.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学校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1-87208392,0311-87208030;
(2)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3)报名邮箱:rczp@hgu.edu.cn;
(4)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5)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邮编:050031)。
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附件2:河北地质大学2018年博士毕业生招聘相关待遇的规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