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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6级法学硕士提交中期考核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2日 17:16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10-12 17:16  点击:1600
一、按照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各环节的相关要求,200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目前第二、第三环节已基本结束,请各位同学在10月26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综述报告》和《开题报告》,并将以下材料导师签字后,在10月29日由专业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交到研究生办公室。1、综述报告及考核表;2、开题报告考核表及计划报告。

二、中期考核第二环节和第三环节的内容及具体要求:
1、第二环节(文献阅读) 完成时间:本环节应从课程学习开始时着手进行,二年制的专业持续到第二学期末结束时进行考核。研究生选课结束后在课程学习期间,由导师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关于文献阅读的具体要求布置文献阅读的范围并提出具体安排(也可以指定具体文章)。此项环节结束时学生写一篇“文献阅读综述报告”,该"综述报告"要在本系统学生个人主页上提交。然后填写“研究生文献阅读考核表(附件二)”,将“综述报告”及考核表这二份材料一并交给本人导师由导师进行考核,导师将考核完的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录入考核成绩,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以备抽查。考核通过,获得1个必修学分并计入成绩单。
2、第三环节(开题报告)完成时间:开题报告的考核工作一般二年制专业在第二学期结束之前完成。开题报告是论文工作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由研究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工作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表”(附件三)中需要考核的内容写一篇计划报告,由学院组织统一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学院要公示并通知相关部门考核的时间、地点)。考核结果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录入,原始材料保存在学院以备抽查。学生将本人开题报告的“计划报告”在本系统学生个人主页中上传到系统中。考核通过,获得1个必修学分并计入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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