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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仲裁委员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2日 10:13     点击数:

长春仲裁委员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长春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长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机构。二十余年来,长春仲裁委员会秉承“人民仲裁,明见万里”的理念,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及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19年受理案件1700余件,案件标的额超过69亿元,已经跻身全国仲裁前10位。

长春仲裁委员会位于南四环路和芳草街交汇处的长春国盛南域枫景的1号楼,拥有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实现了仲裁事业数字化进程。仲裁远程法律服务和远程在线管理已全面启动。在完成“互联网+仲裁”的同时,“仲裁+实体经济”的管理模式顺势而生,通过房地产、土地、金融、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经济贸易等领域的专业仲裁服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质增速提供动力。

根据工作扩展需要,现委托长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案秘书岗位,招聘人数:5人

二、 岗位职责

办案秘书岗位

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做好与案件有关的工作,并根据仲裁庭意见起草法律文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晰、为人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

4.要求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办案秘书岗位

——五大政法院校全日制法律(学)专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法律(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有仲裁或法律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诚信、正直、责任感强,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自我约束力和团队意识,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五、招聘形式

进行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六、待遇

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较优。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15时止。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743773411@qq.com

咨询电话:0431-82867441 李女士0431-81133010 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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